略過巡覽連結首頁服務業概況發展現況
服務業發展現況
服務業發展現況
台灣產業概況 服務業概況 服務業現階段問題 服務業發展趨勢

 


台灣產業概況

在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也像其他國家一樣,都是先以農業為主,進而以工業掛帥,最後進展到服務業占最大比重,而且無論以產值或就業來看,都是如此。

回顧台灣經濟發展歷程,由於所得增加帶動消費性服務業需求的提高,以及專業分工刺激分配性及技術支援性服務業的發展,服務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就生產毛額(GDP)產出結構來看,1952 年農業占32.2%,工業有19.7%,服務業為48.1%;當時台灣的就業人口中,有高達56.1%的比例是務農的,從事
工業活動的大約有16.9%,而服務業則占27.0%。

但到了2005 年,台灣GDP產出比重農業僅有1.8%,工業為24.6%,服務業卻已高達73.3%;就業結構則分別為5.9%、35.8%及58.3%。由以上數字的變化可以清楚看出台灣三級產業的生產及就業結構,均轉向以服務業為主的發展型態。

就產值而言,農業、工業所占的比重均呈現下降的趨勢,而服務業的產值比重則逐年向上攀升。

農業方面,生產結構當期價格中的比重由1981 年的7.1%下滑至2005 年的1.7%;生產結構固定價格中的比重由1981 年的6.2%下滑至2005 年的1.4%;就業結構中之農業比重則由1981 年的18.9%滑落至2005 年的6.0%。簡言之,農業之比重不斷減少。

工業部分,生產結構當期價格中,其1981~1988 年的比重平均來說有43.3%,由1981 年的42.9%微降至1988年的42.3%,但1989~1998 年的平均比重則下滑至35.1%,1999~2005年的平均比重更往下跌落,平均比重僅為27.3%,由1999年的29.9%跌至2005年的25.0%;生產結構固定價格的比重,至1996 年前比重尚維持在30%以上,由1981 年的38.8%降至1996年的30.2%,1997~2005年的比重則維持在27~30%之間;就業結構中,其1981~1991年的比重平均來說有42.3%,由1981年的43.9%下滑至1991年的40%,但1992~2005 年的平均比重則下滑至37.3%,由1992 年的39.8%跌至2005年的35.8%。

而在服務業方面,生產結構當期價格中,其1981~1992年的比重平均來說有52.9%,由1981年的50.0%上升至1992年的59.6%,1993~2000年的平均比重則向上竄升至65.0%,由1993年的60.6%上升至2000年的68.9%,2001~2005年的平均比重更往上攀升,平均比重達71.8%,由2001年的70.5%升至2005年的73.3%;生產結構固定價格的比重至1997 年止,比重尚不到60%,僅由1981年的55%微升至1987 年的58.1%,1988 年起比重超越60%,由1988年的60.2%竄升至2005年的69.2%,其中2001年的比重更達70.5%;就業結構中,1981~1984年的比重平均來說有38.5%, 1985~1994 年的平均比重則向上升至45%,由1985年的40.2%上升至1994年的49.9%,1995~2005年的平均比重則更往上攀升,平均比重達55.1%,由1995 年的50.7%竄升至2005年的58.3%。 

 
 



服務業概況

就服務業言,由行政院主計處發布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占整體產業的比重,卻高於該業的就業人數占整體產業就業的比重。

服務業生產結構

經由初步的計算結果顯示,服務業生產結構-當期價格的主要比重依序來自於批發及零售業、政府服務生產者、金融及保險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等產業。(見表2-2-6)

批發及零售業於1981~1994年間,其所占之比重僅微幅上升約1.98%,1995年起則有較顯著的成長,至2005 年其所占之比重達到 20.83%;運輸、倉儲及通信業在 1981~1992 年間,其所占比重平均來說約6.52%,主要貢獻來自於陸上運輸業以及郵政、快遞及電信業,1993~2005年之結構則有較大的變化產生,陸上運輸業的比重逐漸下滑,取而代之的為郵政、快遞及電信業,其自1996年起已超越陸上運輸業成為主軸,由1996年的2.18%上升至2005年的2.86%;金融及保險業在1981~1992年間,其所占的比重平均而言約7.44%,1993~2005年間則有小幅的成長,平均比重約有9.84%,其中又以金融及其輔助業為主要貢獻;而政府服務生產者的比重,自1981年起,即大多一直占有10%以上的比重。

經由初步的計算結果顯示,服務業生產結構-固定價格的主要比重與前述當期價格一致,均依序來自於批發及零售業、政府服務生產者、金融及保險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等產業。

批發及零售業於1981~1992年間,其所占之比重上升約2.48%,由1981年的13.93%上升至1992年的16.43%,1993 年的比重則達到16.93%,1994年起比重超過17%,由1994年的17.16%上升至2005 年的18.92%;運輸、倉儲及通信業在 1981~1992 年間,其所占比重平均來說約5.27%,陸上運輸業以及郵政、快遞及電信業為主要貢獻,1993~2005 年之結構則有較大的變化產生,陸上運輸業的比重逐漸下滑,取而代之的為郵政、快遞及電信業以及其他運輸及倉儲業,郵政、快遞及電信業自1999年起已超越陸上運輸業成為主軸;金融及保險業在1981~1992 年間,其所占的比重平均而言約8.04%,1993~2005年間則有小幅的成長,平均比重約有9.96%,其中又以金融及其輔助業為主要貢獻;而政府服務生產者的比重,自1981年起,即大多一直占有11%以上的比重,1981~1983 年之比重更達15%以上。

服務業就業結構

服務業就業結構初步的計算結果顯示,其主要比重依序來自於批發及零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住宿及餐飲業、其他服務業、教育服務業、政府服務生產者等產業,此與生產結構的排序有所差異。

批發及零售業在1981∼2005 年此期間中有所消長,其所占之比重由1981年的13.67%上升至2005 年的17.37%,主要的貢獻來自於零售業(平均而言約占70%);住宿及餐飲業的比重由1981 年的3.43%攀升至2005 年的6.31%;運輸、倉儲及通信業平均而言約占有5.18%的比重,主要貢獻來自於陸上運輸業;教育服務業則由1981 年的2.85%升至2005 年的5.55%;其他服務業則於1981 年的3.91%上升至2005 年的7.34%,政府服務生產者由1981 年的2.73%微幅攀升至2005 年的3.53%。近五年之主要比重則來自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及保險業、教育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政府服務生產者等產業

 


服務業現階段問題

服務業順應台灣經濟發展過程,成為主要產業部門。自1980 年代以來,政府因應趨勢,順勢解除管制,更對既有趨勢有推波助瀾之效。

過程中仍存在以下議題,有待觀察:

首先,服務業大多為內需型產業,在台灣對外貿易較艱辛之現代,服務業之發展不無擴大內需效果。近來政策方向,試圖藉由提高台灣服務業之從業人員素質,提供較優質之服務業品質,藉以打入國際市場。大有過去先以「進口替代政策」,擴大內需後再追求出口擴張之政策意涵。

但這過程要能奏效,恐怕有賴有足夠之國內市場為前提。但在服務業過去之產業特性,多為向前關聯高之產業。亦即服務業多為因應工、商起飛,對服務業投入增加所帶動。但服務業並無法如工業部門,有很大之向後關聯性。這是服務業過去一直扮演農、工輔助產業角色之主因。故而服務業很難扮演領導部門角色,若要服務業繼續蓬勃發展,恐怕需關聯性較高之工業為後盾,或是台灣經濟必須持續維持榮景。

此外,台灣過去經濟由農業轉型至工業部門過程,因早期、中期製造業勞動密集度較高且薪資水準差異不大,故而除了具經濟功能外,在社會功能上結構性失業問題較不嚴重,且貧富差距較不明顯。近年台灣產業升級至晚期製造業,如高科技產業,其經濟功能強,社會功能則較弱。即該產業部門,雖帶動近期台灣經濟之蓬勃發展,但該產業也加劇了摩擦性失業、貧富懸殊之問題。加上服務業之薪資水準差異較大,並在服務業解除管制過程,因金融改革、電信業開放過程,市場組織因素,使台灣之貧富差距更進一步擴大。
 


服務業發展趨勢

服務業一向扮演角色為輔助部門,農業台灣年代,服務業主要以政府生產服務、商業部門等部門為主。工業台灣年代,服務業除仍以政府生產服務、商業部門等部門為主外,運輸倉儲之比重逐年增加。若探討其原因,在1980 年代服務業主要角色,除提供必要之行政服務外,商業與運輸倉儲業與台灣一貫貿易導向之政策有關。1990 年代以後,隨著所得提高,在內需拉動之因素之下,住宿及餐飲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均有明顯提高。另外,政府對服務業管制鬆綁的結果,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及保險業、教育服務業有顯著的成長。

基於就業相對於產出之投入產出關係,全體服務業就業市場之發展與生產面維持相同趨勢。但以業別結構而言,就業比重依序以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住宿及餐飲業、教育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政府服務生產者等產業為最大。與生產比重稍有不同,主要係因不同服務業間對就業之吸收能力不同所致。

台灣服務業中不動產及租賃業、金融及保險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批發及零售業等相對其他產業之就業需求偏低。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教育服務業、住宿及餐飲業、其他服務業等之就業需求偏高。政府服務生產者之就業因特有之公務人員任用標準,呈現就業相對低而薪資相對高的現象。

大體上服務業在近年來,不斷承接農、工業所釋放之失業勞工,成為主要失業者轉換工作之緩衝部門。但並非所有服務業轉換功能都一致,存在技術、制度因素,使某些服務業存在一些門檻限制,造成求職者較高之職業轉換成本。故儘管其生產毛額比重大,或具高薪誘因,勞力吸收能力仍偏低,如政府生產服務者、運輸倉儲通信業。但某些新興服務業,則兼具高勞動吸收力,如批發零售、金融保險業等。但某些服務業比重不高,卻極具勞力吸收效果,如住宿餐飲與教育服務業,這些行業去發展空間。


台灣服務業
生產面發展趨勢

台灣服務業之毛額比重,1970 年代以來,一直維持50%以上之比重,即便在工業尚稱蓬勃之1970 年代初期,一直到1987~1988 年之後工業之比重開始逐步下滑,而服務業之比重開始走揚。從數據顯示,1987~1988 為一個重要轉折點。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之歷史統計資料顯示,1961 年服務業之比重並未低於四成以下。也就是服務業,在台灣部門轉換過程,其毛額比重一直與主要部門維持伯仲之地位,農業台灣時代之1940 年代如此、工業台灣之1970 年代亦是如此。

1980年代中末期,促成台灣服務業快速起飛之客觀歷史因素為台美之貿易談判,之後台幣快速升值,伴隨過去因出口導向政策,外匯巨額累積,間接帶來台灣土地、工資價格飛漲。一方面台灣產業出走,加速去工業化的腳步,另一方面政府亦順勢以政策推動服務業之發展。以致2005 年服務業所占毛額比重高達73.3%。

服務業過去扮演角色為輔助部門,農業台灣年代,服務業主要以政府生產服務、商業部門等部門為主。工業台灣年代,服務業除仍以政府生產服務、商業部門等部門為主外,運輸倉儲之比重逐年增加。若探討其原因,在1980 年代服務業主要角色,除提供必要之行政服務7外,商業與運輸倉儲業與台灣一貫貿易導向之政策有關。

1990 年代以後,隨著所得提高,在內需拉動之因素之下,住宿及餐飲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均有明顯提高。另外政府對服務業管制鬆綁的結果,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及保險業、教育服務業有顯著的成長。

台灣服務業就業面發展趨勢

基於就業相對於產出之投入產出關係,全體服務業就業市場之發展與生產面維持相同趨勢。台灣服務業之就業人數比重,在1970 年代初期由37%,一路增加為2005 年的58%,約在1987~1988 年之後,服務業就業比重開始超越工業,成為台灣主要就業市場。

但以業別結構而言,根據前節資料分析,發現就業比重依序以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住宿及餐飲業、教育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政府服務生產者等產業為最大。與生產比重稍有不同,主要係因不同服務業間對就業之吸收能力不同所致。台灣服務業中不動產及租賃業、金融及保險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批發及零售業等相對其他產業之就業需求偏低。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教育服務業、住宿及餐飲業、其他服務業等之就業需求偏高。政府服務生產者之就業因台灣特有之公務人員任用標準,故就業偏低而薪資偏高。

大體上服務業在近年來,不斷承接農、工業所釋放之失業勞工,成為主要失業者轉換工作之緩衝場所(表2-3-1)。但並非所有服務業轉換功能都一致,存在技術、制度因素,使某些服務業存在一些門檻限制,造成求職者較高之職業轉換成本。故儘管其毛額比重大,或具高薪誘因,勞力吸收能力仍偏低,如政府生產服務者、運輸倉儲通信業。但某些新興服務業,則兼具高勞動吸收力,如批發零售、金融保險業等。但某些服務業比重不高,卻極具勞力吸收效果,如住宿餐飲與教育服務業。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建會 





關於TWCSI意見信箱電子地圖
台灣服務業聯網 由|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台灣服務業聯盟協會 |建置
台北市106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90號6樓 ︱TEL:(886)2-27012671 ︱FAX:(886)2-27555493
本網頁建議以IE7.0以上版本,1024*768像素瀏覽,以取得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