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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
政策簡介 發展願景及目標 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 優惠貸款

 

 

政策簡介

為因應知識經濟的發展、產業結構的改變及提升國民生活品質,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與相關部會研訂的「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以服務業發展再創台灣經濟奇蹟為願景,並以提高附加價值,創造就業機會為二大主軸。未來服務業發展以年平均成長率6.1%為目標,服務業的產值於2008年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達71.4%;服務業的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則達60%,並以服務業支援農業及工業的發展,持續各產業的成長動能,使整體經濟成長率達5%以上。

我國「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以「讓台灣笑得更燦爛」(Brighten Taiwan’s SMILE)作為服務業政策的識別標誌。該方案有五大意涵,可以SMILE的字母來說明:

  Service 發展服務業再創台灣奇蹟
  Market 以市場觀念注入服務業
Inno-value 以創新提高服務業價值
Life 以服務業增進生活品質
Employment 以服務業創造就業機會

服務業發展方案在總論方面,針對整體服務業有8大發展策略,包括人才培訓,法規鬆綁,樹立有利服務業發展的機制,統合相關部會功能,投資獎勵,國際化,擬訂旗艦計畫,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務業等。在12項服務業方面,依其產業性質及特色共訂定13項旗艦計畫及11項主軸措施。這些旗艦計畫或主軸措施的推動將有助發揮帶動整體產業發展的效果,並可進而提高附加價值及創造就業機會。

為凝聚推動服務業發展的共識,行政院經建會於2004年9月20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廣受各界的重視,並獲致豐碩的成果。我國「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呈現出「見樹又見林」的風範,惟未來仍有賴各部會的執行及產學研界的支持,才能逐步達成既定的目標,並讓「台灣服務」(Served by Taiwan)成為台灣經濟的新標誌,與「台灣製造」(Made in Taiwan)同享國際盛名。


發展願景及目標

1

金融服務業

發展願景:

改善金融機構體質,強化國際競爭力:健全金融總體環境,促進經濟穩定成長。

發展目標:

以2003年為基期,預期至2008年:
1.金融服務業產值占GDP比重由11.5%提高至13%。
2.金融領域中,有1~3家成為區域具代表性之金融機構。
3.外資持有股票占總市值比重由18.8%提高至25%。
4.國際企業及機構來台籌資金額倍增。
5.資產證券化發行量成長4倍。
6.整體金融機構資產總額成長30%以上。

2

流通服務業

發展願景:

以「發展台灣成為世界級供應鏈」為願景,持續朝向自由化、國際化;制度化、效率化;網路化、整合化方向推動。

發展目標:

1. 活絡市場機能,促進產業發展
2. 加強運輸基礎建設,健全營運環境
3. 整合通關簽審作業,提升貨物通關效率
4. 推動資訊化及標準化作業,強化產業競爭力
5. 配合產業發展,提供輔導及獎勵措施

3

通訊媒體服務業

發展願景:

建構公平競爭的環境及良好的通信網路,整合通訊及傳播管理機制,推動無線電視數位平台的建置,展現多元文化主體性的數位內容產業,促進新興服務發展,使通訊媒體服務業成為高附加價值的服務業,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發展目標:

1.促進市場競爭,以合理價格提供高品質服務
2.整合管理機制,促成新興服務發展
3.加速寬頻網路建設,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4

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

發展願景:

建構理想的醫療健康照顧體系並發展相關服務產業,提供國人更加舒適、便利、安全,以及更有尊嚴的生活品質。

發展目標:

1.醫療保健服務業
(1)加強預防保健與健康促進。
(2)發展觀光醫療服務。
(3)提升醫療品質,保障病人安全。
(4)發展醫療資訊化。
(5)落實急性醫療與後續醫療之銜接機制。
2.照顧服務業
(1)藉由充實照顧服務供給市場、誘發潛在的照顧服務需求以及調整外籍看護工政策。
(2)預計制度萌芽之3年內約可增加2萬人次的就業機會,6年內約可創造5萬人次的就業機會。以國內照顧服務員,逐步取代外籍看護工。
(3)隨著照顧服務市場成熟後,逐步整合長期照護資源,統籌建立長期照護制度。

5

人才培訓、人力派遣及物業管理服務業

發展願景:

1.人才培訓服務業
使我國人才培訓服務業成為具經濟價值之知識密集型產業
2.人力派遣服務業
(1)勞動型態逐漸轉換為多樣化的型態,增加用人單位之人力資源彈性。
(2)在法規制度建立完成後,人力派遣業蓬勃成長,並促進就業量大幅增加。
3.物業管理服務業
整合業界軟硬體標準化系統,提升物業管理服務品質。

發展目標:

1.人才培訓服務業
(1)建設網路科學園區雛型
(2)建構產業學習網
.5年內建置60個產業或企業示範學習網。
.5年內建置全國產業學習網路。
(3)建立數位學習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亞太地區數位學習委外市場排名前三名
.3家具國際競爭力的廠商。
(4)招收外國留學生總數由91學年度1,283人,至2008年目標8000人。
(5)在職業訓練及回流教育方面,預期未來五年達成目標如次:
.國內企業辦理員工職業訓練比例達20%。
.國內勞工參加職業訓練比例達30%。
.每年擴大辦理失業者及弱勢族群參加職業訓練,就業率達45﹪以上。
.每年增加辦理技能檢定職類數2項,並加強宣導及鼓勵國人參加檢定,預計每年參檢人次增加2萬人。
.參加回流教育人數,達就業人口的20%。
2.人力派遣服務業
人力供應業容量達1至2千家,受雇於人力供應業的員工,包括從事人力派遣工作者之人數將可達30萬人。
3.物業管理服務業
(1)五年內物業管理服務業及關聯產業就業人口由25萬人增加至35萬人。
(2)五年內可培育物業管理服務業及關聯產業人才約6萬人。
(3)五年內物業管理服務業及關聯產業產值由650億元提高至1000億元。

6

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

發展願景:

1.觀光服務業:打造台灣為國際會議展覽重鎮,並塑造成多元且優質觀光之島,建立兼顧永續發展及生態保護之觀光產業。
2.運動休閒服務業:打造台灣為全民運動王國,建構優質運動休閒環境。

發展目標:

1.觀光服務業
(1)短程目標:藉由推動會議展覽業商業化與國際化,自96年起達成來台參加國際會議展覽人次每年成長10%目標,帶動國內觀光及周邊服務業發展,使2008年來台觀光客順利倍增至500萬人次。
(2)中程目標:預計至97年輔導會議展覽主導廠商與周邊廠商17家,而我國觀光服務業從業人員數將自91年之9.2萬人成長至99年之11.9萬人。
(3)長程目標:打造台灣為國際會議展覽重鎮,並塑造成為多元且優質的觀光之島。
2.運動休閒服務業
(1)短程目標:96年達成運動人口倍增至300萬規律運動人口。
(2)中程目標:規劃軟體性國際及國內各項活動,提供便捷投資環境及完善服務產品。
(3)長程目標:期能每年增加50萬運動人口,逐步達到人人喜愛運動水準,並形成龐大關聯服務產業網絡。

7

文化創意服務業

發展願景:

開拓創意領域,結合人文與經濟,發展具國際水準之文化創意產業。

發展目標:

(至2008年)
1.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提升為1.5倍。
2.文化創意產業直接就業機會提升為1.5倍。
3.文化創意消費占家庭總支出比重由13.5%提升為15%。
4.文化創意產(作)品參加國際競賽得獎提升為2倍。
5.文化創意產業區域性國際品牌提升5倍。

8

設計服務業

發展願景:

使台灣成為亞太地區的創意設計重鎮。

發展目標:

1. 於2008年設計服務業產值達新台幣370億元。
2. 於2008年設計服務業從業人員達17,000人。

9

資訊服務業

發展願景:

以有效分工整合體系發展資訊服務業,提升製造業的附加價值及策略性服務業的競爭力,促使我國成為全球特定領域資訊服務的主要供應者。

發展目標:

1.於2008年資訊服務業之產值達新台幣3,000億元。
2.於2008年資訊服務業之外銷值達新台幣600億元。

10

研發服務業

發展願景:

成為亞太地區的研發重鎮。

發展目標:

1.至2008年鼓勵至少40個跨國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
2.至2008年研發服務業營業額將較2001年成長1倍,達新台幣1,400億元 。
3.至2008年研發服務業從業人員將較2001年成長0.5倍,約3.2萬人。

11

環保服務業

發展願景:

建立國際化永續化發展之環保服務業。

發展目標:

國際化
1.成為在東南亞地區(含中國大陸)的環保系統、設備及材料之領先供應國,並建立銷售品牌。
2.建構台灣成為先進國家在亞洲地區環保產品之協力製造、推廣及營運中樞。
3.整合具可執行國際環保統包及BOT案業務之環保技術團隊,成為亞洲地區主要環保技術服務支援國,創造外匯利益。積極參與國際環保活動,建立環保外交之國家形象。
永續化
4.配合國家政策,推動國家各項環境保護建設。5.提昇國民生活環境品質,維護國家自然資源。
6.解決產業活動所關連之環保問題,促進服務業發展,確保服務業之永續經營。
7.健全環保服務業體質,強化競爭能力,創造經濟產值。
8.企業使用回收水的比率由2003年的49%提高至2007年的55%。
9.通過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認證的廠商比率至2007年提高為5%。

12

工程顧問服務業

發展願景:

建構具全球化競爭力之工程顧問服務業。

發展目標:

1.台灣能在全球化的競爭中,經營出有競爭力的工程顧問服務業。
2.賡續發展先進的施工技術及管理能力,持續加強工程顧問服務業的工程「專業性」,配合修訂法規、改善經營環境。
3.政府、相關公會及業者三方通力合作,以厚植營建產業的競爭能力。





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


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

為鼓勵服務業者提升服務能力或擴充營運規模,以提高服務業之附加價值,強化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經建會推出「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本貸款案由經建會與承貸銀行共同出資,提供服務業者低利貸款。 以往政府各主管機關對產業發展的貸款方案,主要是針對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電腦軟硬體等有形資產或營運資金提供融資,而服務業發展的具體關鍵要素就是研發、人才、物流、品牌、廣告及行銷,因此本貸款案特別針對以上服務業發展的關鍵要素之計畫提供融資。

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要點
95年9月25日經建會 第1268次委員會議通過
1 目的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建會)與承貸銀行為鼓勵服務業者提升服務能力或擴充營運規模,以提高服務業之附加價值,強化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提供營運發展計畫之貸款,特訂定本貸款要點。
2 推動期間 自95年11月至100年10月,為期5年。
3 核貸總額及資金來源 (一)5年期間,核貸總額以100億元為目標,必要時得檢討調整之。
(二)本項貸款由經建會(國家發展基金)與承貸銀行按一比二之比例共同出資辦理或由承貸銀行以自有資金辦理。
4 適用範圍 本貸款適用之服務業(範圍詳附表)如下:
(一)流通服務業(二)通訊媒體服務業(三)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四)人才培訓及物業管理服務業(五)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六)文化創意服務業(七)設計服務業(八)資訊服務業(九)研發服務業(十)環保服務業(十一)工程顧問服務業(十二)其他經承貸銀行及經建會認可之服務業。
5 貸款對象 以從事本項貸款要點第四點適用範圍所列服務業,並依法登記之民營事業為限。
6 承貸銀行 台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高雄銀行及其他經經建會認可之承貸銀行。
7 用途 (一)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品牌、後勤支援、廣告、行銷等計畫。(二)無形資產(指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智慧財產權)之投資計畫。(三)本項貸款不得用於購置土地、營業場所(房屋),但包括投資計畫所需購置之機器及相關設備。
8 貸款金額 最高以申請計畫實際需要之八成核貸,且每一申請計畫之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億元。
9 貸款利率 本項貸款之利率,以不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75%浮動計息。
10 貸款期限 依企業財務狀況核定之,最長以5年為原則,惟經承貸銀行同意者,得延長貸款期限至7年。
11 償還方式 本貸款以定期方式(一次撥貸)辦理,寬限期最長2年,寬限期間按月付息,寬限期滿按月攤還本息,惟經承貸銀行同意者,得酌予延長寬限期。
12 手續 (一)申請人應備妥貸款計畫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承貸銀行提出申請,並依承貸銀行授信及擔保有關作業之規定辦理。(二)申請人委請經經濟部工業局合格登錄之無形資產評價機構所為之資產評價報告,得作為承貸之參考。(三)必要時得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政策性貸款信用保證要點之規定,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最高八成之信用保證。
13 使用監督 (一)本貸款由承貸銀行負責監督動用,並將核貸情形作成紀錄。(二)經建會得派員會同承貸銀行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前往各借款事業瞭解貸款運用情形。(三)借款事業非經承貸銀行及經建會書面同意不得變更貸款用途,違反者承貸銀行可即行收回全部貸款。其已動支之資金,不適用本項優惠貸款之利率,並應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6.275%追溯補繳利息。追溯補繳利息,由經建會與承貸銀行依出資比例分配。
14   本要點由經建會與承貸銀行共同研商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各銀行辦理「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之洽詢窗口
銀行 姓名 電話 傳真
臺灣銀行 楊宗恩 (02)23493081 (02)23884974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梁陽明 (02)23118811分機408  (02)23754678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林朝科 (02)25633156分機2557  (02)25310691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張雲輝  (02)25597171分機3143  (02)25509173
高雄銀行 黃耀堂  (07)5570535分機231  (07)5570534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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