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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
95度服務業經營活動報告

 

第一篇整體分析

第一章 總述
第二章 95年服務業營業現況分析
第三章 服務業與國外投資及貿易關係

第二篇 分業分析

倉儲業 資訊服務業 儲配運輸物流業
批發業 廣告業 專門設計服務業
零售業 休閒服務業 無店面零售業
綜合零售業 餐飲業 維修服務業
顧問服務業 租賃業 服飾零售業

第三篇專題報導

行業深入報導分析
總結
臨近國家服務業投資經營分析

第一節 服務業定義與本報告涵蓋範圍

一、服務業定義與特性

隨著經濟的成長,當生產事業及國民所得達到一定水準後,社會對服務的需求會更為殷切,因而引發服務業的快速成長,我國亦不例外。近幾年來,台灣地區的服務業正快速成長,不僅產值超越工業,受雇員工總數亦領先工業,成為國內最大的產業。針對服務的定義與特性,簡單的介紹於下:

(一)服務的定義
美國行銷協會(AMA)將服務定義為「用以直接銷售或配合貨品銷售所提供的各種活動、利益與滿足」。服務可包含:(1)與其他財貨無關而可以單獨銷售之無形活動,如法律諮詢服務;(2)伴隨有形的財貨所提供之無形活動,如運輸服務;(3)與產品或貨品配合購買之服務,如設備維修。除此之外, Kotler(1997)則將服務更明確的定義為「服務係指一個組織提供另一群體的任何活動或利益,他基本上是無形的且無法產生事物的所有權。服務的生產可能與某一項實體產品有關,可能也無關。」

提供服務與製造商品一樣,必須先投入資源,經過活動或勞動過程的加工,在加工過程結束後,產生一種具有使用價值的產品,只不過服務所產生的產品是無形的,成為服務產品。提供以上各種服務的行業即稱之為服務業。

(二)服務業特性
主要可根據實體產品與服務間的區別來定義出服務業特性,根據Dickens(1996),Rodie & Martin(2001),Kotler(1994)諸位學者對於服務的定義,主要可分別定義出四種服務,不同於其他實體產品的特性:

(1)無形性(Intangible):服務是無形的。服務不像實體產品,在購買之前,服務是無法看到、摸到、聽到、品嚐、感覺或聞到的。因此,大部分的服務無法像實體產品可以事先衡量品質,且定價較有形產品困難,由於這個特性,使得購買者會以要求保證或具體事實來降低消費服務的不確定性。

(2)不可分割性(Inseparability):服務之生產與消費通常是同時進行的,這與實體產品必須經由製造、儲存、配送、銷售,最後才得以消費的程序是不同的。如果服務是由人員提供,則提供服務的人員亦是該項服務的一部份,因此顧客、服務人員與現場實體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都會影響到服務的品質。

(3)差異性(Variability):服務具有高度的差異性,因為隨著服務提供者的不同、或提供服務的時間與地點的不同,都會使服務的效果不同。因此,如何有效的降低每一次服務的異質性,將是一個重大的挑戰。(4)易逝性(Perishability):服務是無法儲存的。當需求呈現穩定的情況時,服務的易逝性並不是問題,因為很容易可以預先安排服務的人員或設備。但是,實際上的情形卻是需求的變動很大,而且具有不確定性,正由於這些特性的存在,顧客對於服務的消費型態或行為,將不同於實體產品的消費,亦造成服務業之特性。

二、本報告涵蓋範圍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頒訂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七次修訂》,服務業可分為以下十大類:

F 批發及零售業
G 住宿及餐飲業
H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I 金融及保險業
J 不動產及租賃業
K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L 教育服務業
M 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
N 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
O 其他服務業

其次就經濟部主管行業業務範圍,本報告將研究範圍介定於:(1)批發及零售業之批發業、零售業、綜合商品零售業、服飾零售業及無店面零售業;(2)住宿及餐飲業之餐飲業;(3)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倉儲業、儲配運輸物流業;(4)不動產及租賃業之租賃業;(5)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之顧問服務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資訊供應服務業、廣告業、專門設計服務業;(6)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出版業之休閒服務業;(7)其他服務業之維修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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