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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市場全球化與生產全球化之影響,不僅改變全球經貿版圖,亦使專業分工態勢日趨明顯,帶動運輸、物流、金融、資訊、研究分析、顧問諮詢等等專業服務業之需求,促使服務業成為全球先進國家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也影響各國在產業價值鏈中的地位與利益。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資料顯示,我國服務業產值及就業人數早於1980年代後期便已超過製造業,時至2007年我國服務業產值佔GDP比重更是高達71.06%,就業比重亦提高到57.92%,均顯示服務業在我國經濟成長、產值及就業之重要性與日俱增,亦是未來我國經濟成長之新推手產業。
正當服務業逐漸躍居我國經濟成長主導力量的同時,仍有諸多發展限制亟待解決。首先,我國服務業占GDP比重已超過七成,與美、英、荷等以服務業為經濟主體的國家相似。但對經濟成長的貢獻而言,2007年我國服務業占有71.06%之多,經濟成長貢獻率為2.95%,而製造業雖僅占23.75%,卻擁有與服務業不相上下的2.65%貢獻率,也就是說,我國服務業對於整體經濟的貢獻度仍不如製造業。再者,服務業的實質成長率亦低於工業成長率,顯見我國服務業仍有成長空間。
在勞動投入方面,我國與美、英、日、荷等國都是以批發零售業就業人數最多,均是超過10%的比重,但不同的是這些國家除批發零售業外,還有其他服務產業可吸納大量就業人口,如美國的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日本的文化運動及休閒業都超過10%以上的就業比重,反倒我國並沒有出現第二個服務產業的就業比重是高於10%以上,因此,整體服務產業吸納就業能量仍是不足,必須持續提升服務產業的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其次,觀察企業投入研發部分,我國服務業研發支出僅占整體企業部門研發經費的7.46%而已,相較於其他服務業先進國家仍有一段落差。
然而,我國服務業實質成長不足也反映出口競爭力薄弱。根據WTO公佈2007年全球貿易排名資料,我國服務出口僅成長5%,占全球比重首度跌破1%,排名落居全球第26位,且五年來排名節節後退。反觀南韓近年來大力推動航運、物流及觀光等政策已收到實質效果,其服務出口大幅成長28%,全球排名上升至第15位。
因此,政府依其所處高度,必須要更以高瞻遠矚之眼光協助業者將阻礙產業發展的石頭一一搬開,俾利業者開拓更多商機,建構產業永續經營之機制。因此,本會將從「塑造優質產業發展環境,促進國家整體發展」、「整合產業群聚效益,提升國家競爭力」、「善用科技能量致力服務創新,提升服務產業附加價值」、「協助業者拓展海外服務市場,延伸產業發展空間」及「落實政府再造,強化政府職能」等五個構面提出產業發展政策之建言,茲供新任總統當選人及政府各相關部會參酌,共同為我國經濟發展打拚。
壹、塑造優質產業發展環境,促進國家整體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重製造業、輕服務業」的產業政策,使得政府資源分配過度向製造業傾斜,忽略發展服務產業之必要性,因此,本會認為政府應當正視服務產業對於經濟成長之重要性,重新規劃產業政策,以調整其資源分配比例,提高對於服務業之人力、資金、技術等等相關資源投入,提昇我國經濟成長動能。基於此,本會建議:
一、加速檢討並修正服務產業相關管理法令
產業的發展型態日趨多變,舊有過時的法令制度反成為壓抑產業發展的絆腳石,也因為新興產業的發展形態與傳統產業有別,許多觀念性的衝突,形成產業發展的限制。
例如,照顧性服務業屬於社會福利性質,因對於將此產業轉以商業化的經營型態存有疑慮,反倒限制了民間小型團體參與的空間,因此應加速產業市場機制的建立,避免過度削價或過度哄抬影響服務品質,協助產業良性運作,如人員專業技能認證、合格營業許可證的頒布、並建立大眾對於社區性的醫療服務的觀念養成。又如國內的金融保險市場對於資金、投資等仍有所管制,且市場的透明度仍不足,加上外國業者的來台競爭,以保險業為例,國內幾家主要保險業者仍是以外商為主。近年來銀行證券爆發的內線交易以及銀行的卡債風暴,影響銀行的營運表現。而雖政府已加速通過創新商品的核准,但國際化腳步仍不夠快,加以海外擴張受限於財務規模不足,故可經由政府協助,與外國企業相互合作,透過對方的在地優勢,漸漸打入國際舞台市場。
因此,建議以「負面表列,強化監理」的原則,加速檢討影響服務業發展之法規及監理制度的修訂進度,以因應新興商業經營型態及解決商業經營時所可能衍生之問題。
二、土地區位限制鬆綁,解決大型商業用地取得
隨著現代消費型態改變,商業服務業逐漸朝向大型化發展,所需的店面坪數亦較以往增加許多,但受制於目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衍生出許多土地使用問題。以物流業為例,不僅整合大型物流用地取得甚為困難、耗時,而且在允許物流使用的分區與用地,其土地價格與租金較高,導致業者暗渡陳倉,在非法用地設置物流專區,造成合法物流廠商的不公平競爭,也影響周圍環境及造成交通衝擊,更是對政府管理與執行相關政策上形成莫大阻力。同時,在都市計畫土地現行分區之規劃,在都市計畫區內不易取得大面積合法使用之土地供物流使用,也不利於物流業發展。
因此,建議重新調整都市商業區、工商綜合區等相關土地規劃之使用管理限制,解決大型商業用地取得問題。
三、建立租稅優惠之投資環境
1.在全球競爭的租稅環境下,如何改善台灣投資環境,建立有競爭力的租稅制度來強化台灣競爭力,以吸引台商資金回流、吸引國際資金甚至陸資來台,便顯得十分重要,例如營所稅率調降為17.5%,並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台灣將比新加坡、香港更具競爭力、調降遺產稅稅率,以創造資金回流誘因,擴大稅基增加稅收。因此,期盼政府能夠落實「輕稅簡政」之改革目標,藉由低稅賦環境吸引台資與外資進駐。
2.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於2009年底落日,並將以功能性獎勵取代產業補貼,因此,建議賡續修正相關產業發展之租稅減免方案,將商業與技術服務業增列為重點發展產業之策略性補助措施,以及重視中小企業的租稅優惠協助,建構資金動能活絡機制,進而鼓勵民間投資,促進經濟發展。
四、調整國內教育體系重視商業人才培育
服務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在於「人」,人力素質的良窳與否攸關服務業發展之興衰,故培育人才便是每個國家主要政策之一。因此,建議政府可先了解國外先進國家之教育統籌規劃方針,重新調整國內教育體系重視商業人才之培育結合社會學科與自然學科的跨領域知識體系,加強理論教育與實務教育的鏈結性,培植多元化人才,以因應日趨複雜的商業活動。
同時,面對全球化趨勢,與國際接軌愈顯重要,故專業語言人才的素養,乃至於基層員工所應具備的國際語言能力,均是影響服務業國際競爭力之因素。因此,亦建議政府應加強學校教育體系內的外語教學能量。此外,引進並推動更多元化的商業服務業之專業人才培訓與國際認證課程,訓練出業界需求的優質人才,俾利推動我國服務業之發展。
五、建立台灣服務業品牌價值並完備商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
品牌建立能夠加值業者經營效益,但品牌價值的建立實屬不易,且國內多屬中小企業,囿於人力、物力、財力之限制,對於品牌的建立、認知、乃至於行銷拓展均有所不足,因此,建議政府加強落實「品牌台灣發展計畫」、提高融資優惠、成立創投基金直接參與投資等等,以鼓勵業者發展國際性品牌。
同時,政府應當規劃多元管道,加強台灣品牌形象在國際行銷上的力道,協助業者打響品牌知名度。例如加強宣傳台灣特色產業與品牌形象,或是藉助會展產業之整合力量,透過國際性展覽幫助國內業者規劃品牌聯合行銷,將台灣服務業品牌深植於國際市場。
此外,發展商業服務業憑藉的是商業模式、經營流程、專業技術等知識產權,但我國針對商業模式申請專利的問題始終無法突破,仍須相關部會集思廣益,以保護業者的知識產權。然而,也正因為服務業多以品牌、智慧財產等無形資產為其主要價值,但因無實質之具體單位得以衡量,難以作為融資擔保品,因此,建立無形資產鑑價機制,培訓相關智財權鑑價與管理人才,以協助業者合理評鑑無形資產的價值,乃政府應積極規劃之事項。
六、建置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提升企業電子化能力
當全球的商業貿易型態日趨電子化的時候,企業會面臨到一項問題,即為建置電子商務服務所需花費的成本極高。根據MSDW及CIO
Survey調查報告顯示,美國小型企業自行建置企業網站相關機房及寬頻設備所需花費的成本估計約新台幣150萬到200萬元之間,至於中型企業其花費約為150萬到3,000萬元,如此龐大的設備裝置成本也成為企業的另一支出負擔。
然而,我國以中小企業居多,無論資金、人力本就不充裕,缺乏應用電子商務與資通訊技術之基礎能力,造成大小企業對於電子商務應用的嚴重落差。根據資策會FIND調查顯示,在2004到2005年之間,我國批發零售業整體的電子化基礎建設雖有微幅成長,但僅止於大型企業的應用。因此,政府必須扮演從旁協助角色,持續輔導業者提升電子商務應用能力,並進一步協助業者整合上下游資訊系統,達到資訊透通化、商業自動化及電子化之目標。
七、健全資金交易安全與流通機制
隨著電子商務與資通訊技術之運用,衍生出個人資料保護、智慧財產權、管轄權、適法性、技術標準、網路安全、電子付款與契約等問題亟待解決,因此,建議政府儘速研擬一套完備之法律與政策,以解決相關新興問題,保護消費者權益。
貳、整合產業群聚效益,提升國家競爭力
服務業與各種產業之間的關聯性本就環環相扣,彼此資源的互動與互補可刺激產業發展,提升競爭優勢。因此,若能透過產業群聚效益,將可有效整合產業上下游合作關係,提升產業競爭力。基於此,本會建議:
一、整合服務業與製造業之產業群聚效益
台灣製造業實力舉世聞名,且台商遍及全球,編織成綿密的產業網絡,但可惜的是,總是缺乏關鍵技術研發,甚至是品牌行銷等服務的奧援,無法有效地往微笑曲線兩端邁進,提昇產業價值,始終擺脫不了代工宿命。然而,這卻也是台灣發展服務業最好的利基點,台灣必須站在這立足點上積極發展金融、研發、設計、資訊、物流、行銷等支援性服務業,以融合製造業與服務業之產業聚落,促成跨業之間的交流,進一步支持製造業生產活動,串連起整條產業價值鏈。如此一來,製造業不僅能夠脫胎換骨,服務業也能夠有所成長,進而提昇國家整體競爭力。
同時,亦必須正視海外(包括中國大陸)生產基地的產業群聚與連結,鞏固台灣本地在台商全球零組件供應與研發優勢,透過我國營運總部的設置,做為台商全球化之運籌中心,並強化支援型服務業在台發展之環境,成為全球台商國際經營之後盾,以擴大我國服務部門利基。
二、促進跨領域之服務產業結合
強化跨領域之服務產業的合作與串聯,形成一商業聚落,諸如觀光和休閒、飲食、醫療、會展、婚紗、文化、購物、乃至於賭場、遊學等等之串結,以提供更強的吸引誘因,擴大整個產業規模,進而均衡地方發展、創造工作機會,對整個國家發展具有相當挹注之效益。
舉例來說,台灣擁有完整且繽紛的自然環境,也具備如「故宮博物院」般,任何一座華人城市或地區所無法比擬的寶貴資產,如此得天獨厚的自然秉賦與人文文化,均是台灣發展觀光產業的籌碼與契機。若能再結合其他領域之服務產業,諸如觀光與文化創意之整合、觀光與國際醫療之整合等等,透過產業間的合作與串聯,將產生加乘效果,擴大市場規模之利基。
參、協助業者拓展海外服務市場,延伸產業發展空間
隨著產業全球化、專業分工化漸趨深化,及資通訊科技的進步,帶領服務業跨越區域鴻溝,服務貿易逐漸成為國際分工的重要環節之一。根據WTO2007年全球貿易排名資料,我國服務出口僅成長5%,占全球比重首度跌破1%,排名落居全球第26位,且五年來排名退後6名。反觀韓國近年來大力推動相關政策,如以影視文化「韓流」帶動觀光收入、以製造業生產到出口的完整供應鏈創造物流、運輸倉儲等服務貿易收入,均使韓國服務輸出大幅增加(2007年成長28%),全球排名上升至第15位。
台灣服務貿易收支長久以來一直處於逆差,以2007年為例,台灣服務貿易總額為667.1億美元,較2005年同期成長7.91%;進出口相抵,逆差為54.26億美元。但由於內需市場胃納有限,經濟成長有相當程度依賴出口的增加,因此,發展服務貿易出口,改善服務貿易逆差,亦是政府應當推動之政策作為。基於此,本會建議:
一、務實推動兩岸政策,創造兩岸雙贏局面
1.政府應正視中國大陸經濟崛起之事實,在風險可控管且不涉及國家主權問題等前提,放寬企業赴大陸投資淨值40%的上限,將有助於金融、專業技術、資訊、物流、零售批發等等服務性產業延伸至中國大陸市場,在中國大陸重要城市設立服務據點,為廣大的台商企業提供更多元化、更客製化的服務,同時,讓台商目前還能夠擁有優勢情況下,與各國企業相互競爭,也使台商能夠善用大陸市場,提升全球佈局之版圖。同時,政府必須要以開放的心態,相信台商會自行判斷該投資多少才是對其本身是最有利的。若一昧限制,只會扼殺台灣競爭力,期盼政府能夠深思其利弊。
2.近年來,外商來台直接投資金額已減緩許多,美國商會、歐洲商會所提的白皮書均指出,兩岸之間持續不能三通是影響外資來台投資意願的主要因素。這也意味著欠缺兩岸直航這一環節,台灣原本具有的製造、營運、服務等方面的優勢將逐漸流失。因此,開放兩岸直航勢將有利於跨國企業來台投資並與台商策略聯盟,共同開發大陸市場。而且,跨國企業來台直接投資增加,也將進一步促進台灣經濟全球化,有利於建立台灣成為亞太運籌中心。是故,在不涉及國家政治立場與國家地位尊嚴之下,應可先行「成立自由貿易區」、「開放兩岸直航」,促使兩岸人才、資金、貨物、服務自由來往,不僅可互蒙其利,亦可漸次解決兩岸經貿問題。有鑑於此,希望新政府能夠真正落實高雄自由貿易區、台中亞太海空運籌中心以及桃園國際航空城等政見,以逐次解決此等問題。
3.在觀光政策方面,除了提昇國內觀光旅遊之軟硬體建設與相關品質,藉此吸引歐美等高消費族群來台旅遊之外,同時,亦希望政府能夠逐步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以擴大我國觀光產業規模之基磐。
二、強化觀光配套設施與服務品質
2008到2009年是所謂的旅行台灣年「Tour
Year」。2007年根據觀光局的統計,來台旅客有371.6萬人次,當中有164.8萬人次來台目的為觀光,占44%的比重,總人數成長為5.58%,而鄰近國家如香港,在2007年11月的旅遊人數有244.8萬人次,較2006年成長18%,並以中國內地的旅遊人數成長最多,高達24%;同樣屬於小國的新加坡,2007年的旅客達到1,027萬人次,有5.4%的成長率。
由此可知,無論是來台旅客成長率或是絕對人數,我國均不及彈丸之地的香港和新加坡,顯見我國觀光產業仍有待提升,而其問題癥結便在於觀光基礎建設有待提升,如觀光景點整潔程度不足、到處可見坑坑洞洞的行人道、車道及仍嫌凌亂的街區市容,這樣的「品質」既無法加深外國人對台灣的觀感與印象,也成為產業發展的絆腳石,自然無法將觀光產業所能發展的「餅」有效擴大。
正因國內目前觀光基礎建設相當貧乏,因此,建議政府多加強提升機場品質、市區動線規劃、交通運輸以及商業服務業之標章、標誌、招牌或其他可促進服務能見度之設施裝置的雙語化措施等等基礎建設,以進一步打造舒適的觀光旅遊環境,加深外國人對台灣的觀感與印象,吸引來台人潮。
另外,近年來,政府為發展觀光產業訂定許多策略是應給予鼓勵。然而,目前觀光發展的作法過於分散,如「改造城鄉新風貌」、「一鄉鎮一特色」等讓各縣市雨露均沾之發展政策,雖立意良善,但容易使有限資源過於發散,難以有效結合人文、風情、歷史與地理景觀。所謂的地方特色展現,充其量只是讓民眾更認識自己的家鄉,無法藉由其鄉鎮文化特色構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因此,建議政府必須從大格局、長期性且整體性的角度,重新規劃及調整相關觀光促進計畫,應先集中資源、優先整備具國際魅力的景點,並以大區域性找出地方特色作為賣點,而非個體式的個別發展。同時,也希望政府能更有魄力執行各項觀光發展政策與計畫。
三、利用台商佈局全球優勢,整合現有海外生產聚落
發展我國服務業出口貿易最有力的條件莫過於遍布全球之海外台商與海外華人市場。藉由海外(包括中國)生產基地的產業群聚與連結,利用台商佈局全球優勢,先行構築全球供應鏈貿易物流活動網,暢通物流運輸管道,以連結跨國服務市場,發展我國物流業之出口服務貿易,以擴大我國物流業之利基與產業規模。待全球供應鏈貿易物流活動網成熟後,表示已貨暢其流,貨物供應無虞,便可利用連鎖加盟之模式,以當地台商、華人或僑胞做為主要加盟對象,協助我國優質之商業服務業拓展海外市場。同時,鞏固台灣本地在台商全球零組件供應與研發優勢,透過我國營運總部的設置,做為台商全球化之物流運籌中心,以成為全球台商國際經營之後盾。
四、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加強國際談判能力
在GATS架構以及區域經濟盛行的今日,對外談判儼然成為本國服務業開拓其國際服務貿易市場之主要手段。因此,建議政府應當更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如積極參與WTO、APEC等相關活動,加強國際間的合作事宜,同時,透過雙邊或多邊服務貿易談判機會,像是積極推動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以尋求貿易伙伴之合作關係,協助國內服務業排除相關進入障礙,如專業認證相互承認、避免雙重課稅、爭取投資優惠及條件等等課題,協助業者開拓海外服務市場。同時,也要積極培育駐外談判人員,透過長期性、系統性之培訓與訓練,以培養國際視野及專業能力、累積其談判事務經驗,方可為我國爭取最大經濟福利。
此外,雖然我國服務業整體水準相對不如先進國家,但仍優於一些開發中國家,如東南亞、中國等未來均可列為加強拓展之海外服務市場。像是越南已於2007年正式成為WTO會員國、或是東南亞國家與其他國家簽訂區域貿易協定進一步開放國內市場,均已創造不少投資與貿易之商業契機。因此,政府應當積極參加東協加三、東協十加六等區域經濟整合之活動,以協助台灣業者前往爭取機會,避免台灣經濟被邊緣化,裨益台灣經濟之發展。
五、協助業者進行海外通路併購或國際技術合作之相關投資案
建議政府可輔導業者善加利用併購或策略聯盟等方式,以強化本身之競爭力,拓展國際業務範圍。同時,政府可針對全球不同之海外服務市場,提供各種拓銷方案及補助計畫,以鼓勵業者加強與各國建立經貿合作、投資與技術合作等活動,協助國內服務業廠商開拓海外新興市場或具有利基之特定市場。此外,也建議政府未來可成立類似於新加坡淡馬錫由國家出資成立的基金,透過基金運作來協助業者進行海外通路併購或國際技術合作案,俾利拓展海外市場。
六、協助業者國外商情蒐集,俾利拓展海外服務市場
建議政府仿效美國政府,建立一套訊息傳遞機制,如透過公部門、公私部門之合作,在主要海外服務市場設立據點或辦事處,為國內服務業蒐整海外各地每月最新的市場具體資訊及相關統計分析、經濟總體情況、法令規章、貿易政策、市場進入須知等等相關訊息與發展契機,俾利業者拓展海外服務市場。
肆、善用科技能量致力服務創新,提升服務產業附加價值
服務業透過科技之應用,不僅改變原本產銷型態,讓商品流通跳脫區域範圍的限制,使得服務產業經營能跨地區、跨國際,徹底改變經營管理模式,成為提升產業附加價值所不可或缺的利器,同時亦改變過去以供給面思考新產品/服務的思維,加強以生活型態與環境變化需求探索為出發點,提昇服務業競爭力。基於此,本會建議:
一、強化ICT應用,改變營運模式
ICT先進技術對於商業模式所造成的衝擊絕不容小覷,因此,政府必須以前瞻性思維,輔導業者致力於引進科技化技術來創新服務模式,提升產業附加價值。
1.建議加強推動業者運用RFID強化物流供應鏈及批發零售系統之管理,以改善流程、增加經營效率,同時亦可有效降低經營成本及風險、落實整合物流機能,強化業者核心競爭能力。
2.發展我國供應鏈物流追蹤平台及國內貨櫃運輸安全系統,形成一個聯合安全網絡體系,建構安全、便捷並與國外接軌之物流通道。
二、產學合作,提升研發能量
在知識經濟時代,創新性是維持產業競爭力之利器。將學研界的研發成果移轉給業界,乃是全球產業科技創新政策發展的趨勢之ㄧ。因此,建議政府應從旁協助提升產學之間的互動程度,建立溝通互惠機制,以有效整合產學研能量,橋接創新缺口。
三、國際技術及交流合作
為提升國內服務產業的發展,必須尋求更佳的技術合作空間,因此,建議政府可做為媒介平台,協助國內相關研究機構或產業界,與國際間進行技術交流與合作,給予國內產業不同的新視野。
四、提高服務導向型科技專案經費比重
為了促進國內服務業朝向科技化發展,建議政府必須提高服務型科專經費比重,以分攤廠商研發風險,同時鼓勵廠商投入更多資源,執行長期性、前瞻性的研發計畫,累積產業的核心技術與能力,進而培育出創新科技化服務業,並發展創新商業營運模式或流程,促使技術與商業服務業朝精緻化、高值化和國際化邁進。
伍、落實政府再造,強化政府職能
一、提升商業主管機關之位階,負責統籌服務業發展政策
由於服務業範疇廣泛,且服務業的經濟地位與重要性與日俱增,理應有個更高位階的專責機構來負責統籌服務業發展方向與政策執行。然而,在現行組織架構下,服務產業主管機關涉及多個部會,不僅形成多頭馬車之狀況,更亦造成一盤散沙難收整體之綜效,而且大多部會功能僅在於監督管理,而非負有規劃及推動產業發展之責。因此,建議政府組織結構必須重新調整,成立一具執行權力之統籌主管機關,負責統籌規劃並推動整體服務業發展之策略,解決跨部會的資源重疊問題,裨益推動服務業之發展。
二、徹底發揮經建會功能
由於推動服務業發展涉及許多部會組織的權限範圍,各部會難免對於重大施政方案產生歧異,因此,為了建構適合服務產業發展之環境,經建會必須徹底發揮跨部會協調及整合功能,有效達成政策協調的一致性及資源整合的有效性,協助各部會發展服務業。
此外,經建會亦是行政院最重要的財經幕僚單位,也是規劃台灣中長期經濟政策的重要部門,因此,必須加強關注台灣服務業未來之發展方向,以更為宏觀與前瞻的眼光制訂創新的產業政策,提供相關部會參考。
三、促進朝野合作,增進政府組織之效能
目前國內政治生態最為人詬病之處,便在於藍綠的意識型態對決,造成立法院議事效率不彰,使得諸多經濟與民生重要法案遲遲無法如期通過,不僅阻礙產業發展,亦損耗國家競爭力,此舉絕非人民之福。因此,希望新任總統當選人能夠致力於促進朝野合作,降低意識型態的對立,加強重要經濟與民生法案之審議速度與品質,我國產業方有前進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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